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国内 > 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5)

        2022-03-02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长春视窗

分享到:

  49.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遴选面向“5G+工业互联网”的各类型优质服务提供商,构建供给资源池。鼓励制造业企业优先选购资源池内提供的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网络、安全、制造业数字化赋能项目建设。推动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星火链网”骨干节点建设项目。支持企业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领域试点示范、解决案例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0.启动编制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深入实施工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滚动推进百项技术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再推动一批项目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技术导向计划。组织企业与专业服务商对接,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成效评价,总结典型案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51.推动一汽奥迪新能源汽车、吉化转型升级、比亚迪电池、吉林化纤碳纤维等重大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确保按年度计划实施。(长春市、吉林市政府负责)

  52.支持废旧家电拆解项目建设,完善废旧家电处理体系,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3.支持钢铁企业升级改造,推进白城富达棒材、吉钢钢铁产能置换、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支持通钢集团对冷轧板生产线进行恢复和智能化改造、建龙钢铁新增120万吨冷轧钢板等项目建设。坚决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坚决禁止新增产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4.探索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55.靠前服务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用地、规划、环评等要件办理。优化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6.强化技术改造投资跟踪服务,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7.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加强宣传和培训,争取REITs试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强化用地、用能和环境支撑,保障企业发展需求

  58.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探索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9.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争取吉化转型升级项目等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0.研究制定《吉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对“十四五”节能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科学分配国家下达给我省的能耗强度目标,合理确定年度能耗总量目标,做好各项政策制度衔接落地。(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61.完善能耗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2.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