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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4)

        2022-05-30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长春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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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开展部门联动监管行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执法监管、普法宣传、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跟踪回访,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妥善解决。畜牧部门负责指导养殖主体做好畜禽粪污收集的台账管理,对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进行处理处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规模化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粪肥还田环节的技术指导服务。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对“千村示范”创建村开展督促指导和验收考核。(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各市、县级政府)

  四、“1+3”技术模式

  结合我省实际,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主+三辅”技术模式,即以畜禽粪污堆积发酵、通过种养结合的方式就地就近肥料化还田利用为主,能源化、饲料化和基料化为辅。各地应根据地域特征、饲养规模、种植业结构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因地制宜,抓好推广落实。

  (一)就地就近肥料化还田利用模式。指畜禽粪污在田间地头、养殖场堆沤池等“三防”设施内,经过好氧堆肥发酵、氧化塘储存、分子膜覆盖等低成本、易操作、零排放的方式处理达标后,通过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机制,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模式。其中,种养户自行堆沤发酵的畜禽粪肥可广泛用于大田作物,经工厂化标准化处理的生物有机肥可用于高附加值农作物。此模式适用于中小散畜禽养殖场(户)。

  (二)能源化利用模式。指以专业生产沼气、生物质天然气、燃料棒(块)等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目的,建设厌氧发酵制沼气工程、脱水挤压制粒,沼气用于发电上网或保障冬季取暖和日常生活、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进行农田利用,沼液进行农田利用或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燃料棒(块)作为环保清洁燃料代替燃煤。此模式适用于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密集区。

  (三)饲料化利用模式。指利用畜禽粪污养殖蚯蚓、蝇蛆及黑水虻等低等动物,长成后的蚯蚓、蝇蛆和黑水虻作为动物蛋白原料制作饲料,残余粪渣用于农业种植。此模式适用于远离城镇,养殖场有闲置地,周边有农田,农副产品较丰富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

  (四)基料化利用模式。指以畜禽粪污、菌渣及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进行堆肥发酵,生产基质盘和基质土应用于栽培果菜。此模式既适用大中型生态农业企业,又适合小型农村家庭生态农场,同时适合小型农村家庭农场分工、联合经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乡级政府对本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制定总体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管理。市(州)政府负责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政府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本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畴,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做好统筹谋划、项目落地、组织实施、资金安排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在县级政府安排部署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等工作。村委会负责完善和执行村规民约,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组织村民做好畜禽粪肥清运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县级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和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对有机肥等专业化生产企业、第三方服务组织、粪肥抛撒车等技术装备和生物除臭等菌剂推广应用、检测监测等方面进行支持。落实国家和省支持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将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存储、处理等设施用地及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作为附属设施用地,鼓励养殖场(户)、种植业主建设地埋式、冬储春用式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粪污储存设施,就地就近转化利用畜禽粪污。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环保、能源、肥料等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拓宽资金渠道,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