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络员会议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集,
根据需要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非成员单位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主要任务:及时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需报请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或重要工作。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省委、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确保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好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吉林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 平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 帆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召集人:丁海发 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
吕 洋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潘福棣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吴跃岩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李文忠 专职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
顾恩大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
柴 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胜孝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水文水资源局局长
包青春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孙廷东 省应急厅副厅长
刘学锋 省能源局副局长
张宝凯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点击查看原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吉林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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