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购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公平、合理和合法的原则,对机构和个人收藏的物品进行购买。
(三)复制。权属人不愿意捐赠,可在报请文物主管部门同意、专家鉴定准确的情况下,对该文物进行复制。
(四)借展。个人和集体可以将收藏的重要文物委托我馆管理,本馆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工作,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可以联合举办展览。
五、征集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通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新城行政中心
邮编:134500
联系人:李焕秋
联系电话:18643948181
电子邮箱:57638415@qq.com
白山市抚松人参博物馆
2022年6月24日